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yicai.com/news/100903394.html
拥有庞大社区流量的物业企业能否通过开展多种经营来“掘金”?一份新出炉的政府文件为物业企业抓住社区“最后一公里”商机提供了政策支持。
1月5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、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、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、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、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、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。
在社区服务业方面,《通知》明确,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、托幼、家政、文化、健康、房屋经纪、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,探索“物业服务+生活服务”模式,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。
根据《通知》,对于开展养老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的物业企业,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。
“上述政策可以看作是物业企业的‘春天’已经到来。”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第一财经。在他看来,放宽对物业企业的经营权限是此次文件的最大亮点。随着物业企业的业务范围的扩大,其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也将获得提升。
多种经营:风口还是鸡肋?
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物业企业涉足“多种经营”。然而,量的积累却没有带来质的飞跃。
一方面,业主更青睐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”;另一方面,物业公司缺乏的多市场化的多种经营理念,和充足的资金支持,所提供的社区增值服务常中途夭折,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。
针对物业公司“多种经营”难以维系的问题,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在解释该《通知》时表示,物业企业在开展社区增值服务时,应推动生活类产品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。
《通知》指出,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,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,实现一键预约、服务上门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,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。
严跃进认为,在社区“定制化”产品中,养老和托幼是这两年住宅项目较为关注的内容,目前成功的案例却比较少。基于物业企业对于社区的熟知优势,有助于社区养老、托幼等服务便捷化、低成本化开展,真正利好于业主。
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《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》中提到,扩大养老托育服务的多方参与、多种方式的服务供给。优化居家社区服务,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。
隔行如隔山,物企“跨界”开展养老等具体业务,如何取信于业主?相比市场上的专业团队,又有哪些优势?
合肥市静安物业副总经理栗慧君告诉第一财经,通过提供基础服务,物业公司拥有了广阔的社区流量资源,提升了业主信任度。同时,依据大数据分析,物业公司熟悉业主的具体需求,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增值服务。
根据《通知》,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,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。采集房屋、设施设备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,共享城市管理数据,汇集购物、家政、养老等生活服务数据。
对于《通知》中有关“物企开展社区增值业务可获得政策支持”的规定,栗慧君期望很大。她表示,由于此类业务前期存在管理经验、人才、资金方面的缺口,经营风险大。中小物企在推进此类服务上步伐较缓,该政策的出台,就中小物企而言,无疑是一大利好。
迎来“双重身份”
伴随《通知》的出台,物业企业将迎来“双重身份”:一是作为企业来运营物业项目,提供基层服务和增值服务;二是作为基层治理的一员,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。
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当前,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不够,政府资源与管理向小区延伸不够,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,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。有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,存在执法不进小区的现象,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。
根据《通知》,物业企业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并将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。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期间,街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对工作,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公共服务事项的,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。
严跃进认为,上述规定意味着,物业企业的责任与权利将同时扩充。同时,在基层治理中,物业企业责权边界的进一步明确,也有利于物企更好的开展社区服务工作,并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。
他还认为,物业企业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职能,不但能督促其完善基础服务业务,也有利于其提升产品力,为其开拓社区增值服务业务,讲好品牌故事做铺垫。
《通知》明确,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,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、品牌化经营,提升整体服务水平。
《通知》还扩展了物企的管理覆盖范围。其中包括,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。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,由街道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、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,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。
严跃进认为,“拓展资产管理范围”的规定,一方面,助力于物企更好的融入社会治理;另一方面,也让物企的经营范围得到延伸。“在该项规定落地后,对于涉及到房屋经纪、租赁的业务,物业企业也可以开展,这样将有利于盘活存量市场。但前提是,物业企业不能参与房源炒作,尤其是一些学区好的房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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